加拿大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相对清晰,主要分为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在联邦政府层面,主要有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大部门:行政权由总理领导的内阁负责,立法权由国会议员和参议员组成的议会负责,司法权由独立的法院系统负责。联邦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货币发行等国家级事务。省级政府负责教育、卫生、交通等地方事务,同时也有自己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各省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自治权和合作关系,形成了加拿大独特的联邦制度。此外,还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具体领域的管理,如加拿大国家医疗部门(Health Canada)负责卫生领域的监督和规划。总体来说,加拿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国家政务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