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之间实现合作与协调是通过一系列机制和实践来实现的。首先,加拿大的宪法确立了联邦制度,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同时也确立了一些合作和协调的原则。其次,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之间会定期进行高级别会议,交流意见和协调政策。第三,加拿大设立了联邦-省级委员会和协商机构,以推动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在各领域的合作。最后,加拿大各省政府会在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证各级政府协调一致,实现有效的治理。总体来说,加拿大通过法律框架、机制设立和实际合作,促进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