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在一段连续时间内工作的总时长。根据加拿大劳动法,雇主必须遵守最低工作标准,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根据加拿大劳动法,大多数雇员在一天工作超过5小时后有权享受至少30分钟的连续休息时间。而在连续工作小时超过8小时后,员工应得到至少一次30分钟的付薪休息时间。此外,在一周内,员工在连续工作超过40小时后,额外工作时间应按加班工资标准支付。连续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工权益,确保他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合理的工作安排。员工可以向劳工部门投诉任何违反连续工作时间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