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加班补偿的规定并不会随着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改变。根据加拿大劳动法,加班工资和补偿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地区、工作性质以及加班时长。加拿大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一周内工作超过40小时被认定为加班,雇主需要根据加班工作的时长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一般为正常工资的1.5倍或2倍。无论是新进员工还是工作多年的员工,均享有加班补偿的权利,并且在同一种工作条件下,加班补偿应当是平等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雇主和员工也可以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加班补偿方案。总的来说,加拿大的劳动法对于加班补偿的规定比较明确,保护员工的权益不受工作年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