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权和告知权之间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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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起诉权和告知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起诉权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体系下对他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即通过法庭追究他人法律责任的权力。而告知权则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程序中,有权获得相关信息或通知的权利。在司法程序中,告知权确保当事人能够了解诉讼过程、法律条款和相关权利义务,以便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起诉权和告知权都是加拿大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保障措施,确保公正和合法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