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的类联邦制度下,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共同参与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根据加拿大宪法,一些政策领域由联邦政府独立负责,如国防、外交等;而其他领域则由省级政府负责,如教育、卫生等。这种分权结构使得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合作。联邦政府通常负责协调全国范围的政策,制定一些影响全国的政策,如气候变化、移民政策等,而省级政府则可以根据各自的地方特点和需求制定更具体的政策。因此,类联邦制度对于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影响体现在了政府层级之间的协作和权力分配上,确保了政策的全面性、协调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