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政治制度演变可以追溯到英国殖民时期。加拿大作为一个英国殖民地,最初受英国君主统治,直到1867年通过《不列颠北美法案》,将加拿大分为上下加拿大两个自治领,建立了加拿大的联邦制度。随后的演变是1867年加拿大颁布《宪法法案》,确立了加拿大的宪法地位,但直到1982年却仍然受制于英国议会的法律。1982年通过《加拿大法案》,正式将加拿大宪法彻底归于加拿大国内管辖,加强了加拿大的主权地位。此外,加拿大政治制度的演变还包括对权力的分配、议会制度的改革,以及不断完善的选举制度等方面。总的来说,加拿大的政治制度演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历程,逐步走向民主、自治和国家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