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专门机构是否有权力制定法律法规?

在加拿大,立法权(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属于议会,而不是任何单一的专门机构。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是基于英国的议会制度,议会由国会下议院和上议院组成,负责制定法律。虽然专门机构(比如加拿大国家银行、加拿大广播电视电影节目分级机构等)可以制定一些规定和指导方针,但它们并没有立法权。任何真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都必须经过议会的立法程序,经过国会两院通过后成为法律。因此,专门机构并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法规,它们的职责更多是协助、监督和执行已由议会通过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