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监护权纠纷中孩子的意见通常会被法庭纳入考虑。根据加拿大法律,法庭在决定监护权、访问权等问题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孩子的意见不是法律要求考虑的因素,但法庭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成熟程度来决定是否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会权衡这些意见与其他证据。通常,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的年龄(通常是12岁以上),法庭会更倾向于听取他们的意见。然而,即使孩子的意见被考虑,最终的决定仍取决于法庭认为对孩子最有利的情况。
在监护权纠纷中,孩子的意见可能作为一个参考因素,但并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法庭还会考虑家庭状况、父母的能力、孩子的需要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决定。最终,法庭会根据整个案情综合考虑,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根本原则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