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内部职能的分工是根据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加拿大政府分为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立法部门负责制定法律,主要包括国会和省议会;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包括总督、省长、内阁、部长等;司法部门负责解释法律,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由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组成。
此外,在行政部门内部,各个部门也有具体的分工。比如,卫生部门负责卫生保健政策和相关事务,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政策和相关事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政策和相关事务等。不同部门之间通常会有合作和协调,确保政府内部职能的顺畅运转,为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总体来说,加拿大政府的内部职能分工清晰,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