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的规定,持有加拿大十年往返签证的人每次入境的最长停留时间是六个月。也就是说,每年可以在加拿大停留多达六个月。这六个月是一个累计计算的时间,如果在一年内多次入境加拿大,所有的停留时间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持有此类签证的人在入境时需要满足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的入境要求,例如持有有效的护照、有足够经济资金支持自己在加拿大期间的生活开销以及合法的旅行目的等条件。另外,持有十年往返签证的人在每次入境时也需要满足加拿大海关的入境审查,确保没有违反加拿大的入境规定。如果需要在加拿大停留更长时间,可以考虑其他类型的签证,例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或长期居民身份等。在申请这些签证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