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籍犯罪证明的开具

老师好,想请教下递交入籍申请前3年10个月都在加拿大境内居住,其中一部分时间是临时身份,另一部分时间是永居身份,想问问下这种情况还需要回国内开无犯罪证明吗?我看填表要求把之前5年的工作经历都写出来,而这个犯罪证明的开具要求是4年,所以想问下3年10个月,还差2个月才到4年需要中国的无犯罪证明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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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达到了入籍申请的要求,因此您可能不需要回国开具无犯罪证明。根据加拿大入籍申请的要求,如果您申请入籍时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您必须提供加拿大的无犯罪证明。但是对于那些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时间不满4年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他们在另一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居住时间已经达到了3年10个月,只差2个月才满足加拿大入籍申请要求的4年居住时间,您可能不需要回国开具无犯罪证明。然而,请注意,具体的入籍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门(IRCC)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至于工作经历,入籍申请表格要求列出过去5年的工作经历,您应如实填写您在这段时间内的工作历史。这将有助于评估您的职业背景和稳定性,但与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无直接关系。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申请入籍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