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有关EE中海外工作经验的计算

我目前正在考虑申请EE(FSW) 经过计算后,如果海外工作经验达到3年,则可以顺利申请。但我的工作经验很可能正好卡着3年,因此想询问一下相关事项。 周数是否只按照整周来算?我的第一份工作是20hr/wk的RA,2016/8/15~2020/5/15,共1369天,195.57周,是否只能按照195周再乘以2/3? 如果工作开始日期并不是周一,但是该周的工作时长超过了30小时,能否算作30小时?我的第二份工作的合同上写明为40hr/wk的全职工作,第一周是周二开始的,但是当周也达到了30小时,并且可以提供工资条作为证明。该周周二~周五能否按照一个整周来算? 无薪请假如何计算?工资条为biweek,其中有一周由于个人事务请假使得工作时间只有10hr。但合同上写明的仍然为40hr。 我的第二份工作是打卡计时的。如果我其中有数周由于节假日(无薪)导致工作时间少于30小时,例如,24小时,10小时,26小时,这三周能否合并成为两个30小时? 提前感谢您的帮助。

根据加拿大EE项目的规定,海外工作经验的计算是基于周数的。一周被定义为30小时或更多的工作时间。如果你第一份工作是每周工作20小时,那么根据你提供的工作时间为1369天,195.57周,在计算海外工作经验时,你可以将这个数字乘以2/3,得到130.38周的有效工作经验。

对于工作开始日期不是周一的情况,只要该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30小时,它可以被算作一周的有效工作时间。所以,如果你的第二份工作的合同写明为40小时每周的全职工作,第一周是从周二开始的,但该周的工作时间达到了30小时以上,并且你可以提供工资条作为证明,那么该周应被视为一周的有效工作时间。

关于无薪请假的计算,根据加拿大EE项目的规定,无薪请假的时间不计入工作经验。所以,如果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是40小时每周,但由于个人事务请假,其中一周只工作了10小时,那么在计算工作经验时,这一周的工作时间应被视为10小时而非40小时。

对于打卡计时的工作,每周的工作时间必须达到30小时或以上才能被计入工作经验。所以,如果有数周由于节假日(无薪)导致工作时间少于30小时,例如24小时、10小时和26小时,这三周不能合并成为两个30小时的工作周,而应该被视为三周的工作时间,分别为24小时、10小时和26小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成功申请加拿大EE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