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History 填写的问题

我住在加拿大A处, 回国48天住在B处, 之后回到A处, 那么请问Address History应该怎么写呢? 谢谢! 写法1: 分成3个Records A (2018.08.27-2019.01.18) B (2019.01.18 - 2019.03.05) A (2019.03.05-Now) 写法2: 分成2个Records A (2018.08.27-NOW) B (2019.01.18 -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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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加拿大填写Address History的问题,有几种不同的写法可以选择。

写法1是将记录分成3个部分。首先是A处的记录,从2018年8月27日到2019年1月18日。然后是回国期间在B处的记录,从2019年1月18日到2019年3月5日。最后是回到A处后的记录,从2019年3月5日至今。

写法2是将记录分成2个部分。首先是A处的记录,从2018年8月27日至今。然后是回国期间在B处的记录,从2019年1月18日到2019年3月5日。

两种写法都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如果你认为在回国期间的住址变化是必要的,则选择写法1更加准确。但如果你认为这段时间在国内的住址变化对于申请不是很重要,可以选择写法2。

无论选择哪种写法,填写Address History时请确保提供准确的起止日期和地址,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如果有任何疑问,你也可以咨询具体的申请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