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中国公安局可以为在中国呆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外国人提供警察证明书(PCC)。然而,对于您妻子在2013年4月至5月期间持L签证入境中国的情况,可能无法获得该一月期间的警察证明书,因为这段时间较短。您可以提供一份官方信件或文件来解释这种情况,以支持您的申请。
您可以写一封说明信,详细解释您妻子在2013年4月至5月期间的访华目的、住址、行程安排等,并附上她在此期间的签证、机票或其他相关文件作为证据。这封信应该明确说明,由于短期逗留,无法获得警察证明书,并强调她在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间持学生签证期间的PCC已经获得。
同时,您还可以咨询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了解他们可能要求的支持文件或官方信件的具体要求。他们可以给予更准确的指导,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