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境外学签申请

我跟commonlaw准备去加拿大留学,然后再移民。目前我女友已拿到硕士offer,正在准备办理学签,我在她拿到offer前刚刚申请了旅游签证,正在审理中。我们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女友在填写5707表的时候填上有common-law关系的伴侣了,但是目前我还不打算随行,只打算送她到那里安顿一下,我们还需要提交5409表吗?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女友已经在申请学签时在5707表中声明了与您的common-law关系,但是您目前没有计划随行,只是想送她安顿好。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提交5409表。

5409表是加拿大移民部用于申请人与配偶或伴侣在境外申请学签时一同提交的表格,它用于证明申请人的与配偶或伴侣的关系。由于您目前没有计划随行,而且在旅游签证审理中,您没有提到要一同申请学签,因此您不需要提交5409表。

您的女友可以继续进行学签申请,提供她自己的文件和申请表,同时在递交材料时注明她的common-law伴侣即可。如果您以后打算加入她在加拿大的生活,并申请dependent签证,那时您可能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文件和表格来证明您的common-law关系。

我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上咨询加拿大移民部的官方网站或向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祝您的女友申请顺利,顺利实现留学和移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