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與普通法伴侶

您好, 想請問男友是LMIA工簽身份工作中 我則是剛結束打工度假已申請境內轉觀光簽證 我們已經同居五年多 想請問如果我要申請開放式工簽 「配偶簽」與「伴侶簽」有差異嗎? 哪一個會是較好的選擇?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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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移民法中,配偶簽和伴侶簽是两种不同的签证类型。配偶簽是指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的外籍配偶申请的签证,而伴侣簽则是指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长期同居但未结婚的外籍伴侣申请的签证。 在你的情况下,你已经与你的男友同居了五年多,没有结婚。根据加拿大的普通法伴侣关系,你可以申请伴侣簽作为一个普通法伴侣。选取配偶簽或者伴侣簽主要取决于你们的婚姻状态,如果准备结婚,配偶簽是较好的选择。 如果你们决定继续保持伴侣关系,那么伴侣簽会是一个更合适的选择。然而,伴侣簽的申请要求较为严格,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们有持续的居住关系和共同的经济责任等。申请伴侣簽之前,建议你们仔细阅读相关的申请要求和文件准备清单,确保能够满足所有的要求。最好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顾问来帮助你们进行申请准备,并确保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们的申请。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