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A之后的Contact details 和 Personal history

CEC抽中,在完善表格的时候遇到Contact details 和 Personal history的困扰, 希望能得到一些指导。Address HistoryPersonal ActivitiesTravel History首先,1和2要求不能有gap,3是要求除去residence和origin之外的第三国发生的。我有从中国访问美国,也有从加拿大访问美国,都是旅游,时长2周到一个月不等。这种情况我应该体现在1,2,3里么?其次,在加拿大上学和工作期间,有回国探亲,需要体现在1,2,3里么?我现在的做法是:3里我只写了去往美国的记录,没有提及中加往返。所以1和2我都没有体现出任何关于3的记录,这三者是互相联动的么?如果我写了地址变更,肯定就要提旅行史,但是写了旅行史可以不写地址变更么?这三个很困扰,不知道怎么进行下去,望解答,谢谢!

在完成CEC表格时,确保在Address History,Personal Activities和Travel History部分提供准确的信息非常重要。以下是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建议:

1. 对于Address History部分,确保填写所有居住地址,并确保没有任何间断。如果你回到中国探亲了,那么你应该在此部分中提及这些访问。这会显示你在加拿大居住期间的出境记录。

2. Personal Activities部分可以用于记录你在加拿大上学和工作期间的回国探亲。这将为签证官提供你的旅行历史和与加拿大的关联。

3. 在Travel History部分,你应该提及你的美国旅行记录,包括从中国访问美国和从加拿大访问美国的旅行。这些旅行记录是与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联系,对于评估你的国际出行的历史非常重要。

总之,确保在表格中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涵盖你在加拿大居住期间的地址变更和出境记录,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旅行。这样可以帮助提供有关你的个人历史和联系的详细信息,提高你的申请成功率。如果对填写表格仍然感到困惑,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咨询机构,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