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NP 2个问题

1,关于工作经验Do not round up the total number of years. 这个怎么理解?是说如果一个工作是1年半,另一个工作是1年7个月,只能按照1+1-2年,还是1.5+1.7=3.2年? 2,Have you or your spouse ever visited or lived in another Canadian Province or Territory? No 当时填EOI的写了NO,但现在想起来有去过多伦多2天,也有在温哥华转机,这些都算visit吗?现在怎么补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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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工作经验,根据MPNP的指导文件,不要对工作年限进行四舍五入。也就是说,你不能将工作经验的年限相加然后进行四舍五入。例如,如果一个工作经历是1年半,另一个工作经历是1年7个月,那么你不能简单地将它们相加然后四舍五入为3年。相反,你应该将它们按照实际的年限计算,即1.5年和1.7年。

2. 关于加拿大其他省份或地区的访问或居住情况,如果你在填写EOI时回答为“NO”,但事后想起自己曾经去过多伦多并在温哥华转机,那么这些访问是需要补充说明的。你可以更新你的申请材料,提供这些访问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并向移民部门说明此前的遗漏是无意的。透明和诚实地提供正确的信息非常重要,因为虚假陈述可能会对你的移民申请造成不良影响。你可以与移民部门联系,了解如何补充这些信息并更新你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