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内配偶团聚移民

个人目前情况: 今年9月领证,已怀孕,明年一月预产期,目前持有post graduated 工签,工签和护照在明年10月底同时过期。 今年十一月准备申请加拿大境内配偶团聚移民, 请问 (1)先更新护照还是先申请移民? (2)若在移民申请等待过程中 工签快要过期,是否需要续签 还是不续签成为implied status?如需要续工签,需要在工签过期多久前续签? (3)是否需要在申请移民时告知已怀孕? (4)体检一般是在递交移民申请多久后?(因为怕x ray 会对怀孕有影响)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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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回答:

(1) 在申请配偶团聚移民前,你可以先更新护照。护照是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因此建议在过期前尽早申请更新。

(2) 如果你的工签快要过期,你需要在离过期日期前续签工签。续签工签后可以享受implied status,即在等待移民申请期间继续合法居留。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规定,建议在工签过期前30-90天之内提交续签申请。

(3) 在申请移民时,你不需要特别说明怀孕。怀孕本身不会影响你的配偶团聚移民申请。

(4) 体检一般是在递交移民申请后进行的。因为怀孕期间不适宜做X光检查,你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局提供医生出具的怀孕证明,以免不必要的体检步骤。

祝你顺利完成配偶团聚移民申请,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