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主要行政区划有哪些?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行政区划包括10个省份和3个地区。十个省份分别是艾伯塔省(Alberta)、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马尼托巴省(Manitoba)、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安大略省(Ontario)、爱德华王子岛省(Prince Edward Island)、魁北克省(Quebec)和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

此外,加拿大还有三个地区,包括西北地区(Northwest Territories)、努纳武特地区(Nunavut)和育空地区(Yukon)。这些地区是人口稀少但面积辽阔的地方。

每个省份和地区都有自己的省府或地区首府,负责管理本地区的行政事务。加拿大的行政区划体系确保了各地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有一定的自治权力,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联合和整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