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生代移民专家们,我去年和前夫分居了,今年离婚证下来。昨天收到了父母担保的邀请,现在算了下如果按我+前夫+我父母=4的family size的话,我的报税收入2018, 2019, 2020 都差一点。2020只差几百,2019年差几千这样。 如果按我+父母=3计算,我的收入是够的,请问这个情况下,我需要联系会计师紧急补税吗? 如果需要,这样的补税会不会引起怀疑?谢谢!

我和孩子现在都在加拿大境内,我正在申请毕业工签,同时准备给孩子续学签,前夫现在国内,需要提供一个监护权归属与我的材料吗?移民局有相应表格吗? 发现无论监护人声明,还是5604e都不符合我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让前夫在国内公证一下,监护权归我?谢谢!

由于在境外,无法提交自己的照片导致PR流程无法完成,给移民局发了邮件一直没有回复。 今天移民局终于发回来邮件,在此之前甚至还收到了ONLINE PORTAL 让我online 提交照片,也不知道是不是移民局内部从来不沟通(因为我早在3月份就已经发送了邮件告诉移民局人不在加拿大) 今天的回信告诉我要去向使馆申请PRTD,在PRTD下来之后回到加拿大再给他们发邮件,之后会继续照片提交的流程。 唉,也不知道这到底要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