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工签,我男朋友刚来加拿大持有学签想帮他办理 开放工签,因为他不想上学了: 求问: 1.他学签需要先换成vistor才能办理吗? 2.除了提供给 同居宣誓,还需要辅助材料吗?(中国没有地址啥的辅助材料) 3.之前在中国同居的,加拿大认可吗? 跪谢大神们~!

您好,我在加拿大毕业后回国申请了pgwp,今年5月收到了The letter of introduction。现在人在国内想回加拿大找工作,但国内没法打加拿大认可的疫苗而且没工作就没法入境。之前co-op时的SIN也过期了,renew SIN时被要求提供work permit,想要work permit只能入境时拿。这就进了死循环。 请问: The letter of introduction能当renew SIN的证件吗? 过期的SIN影响找工作吗?

有关申请文件下列问题需要请教: 公证书封面是否需要包含在文件中?有个顾虑在于,签证官会不会因为这页内容没有翻译而产生疑惑。 如果一个PDF文件中包含多份不同文件(比如护照、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为了能更加明晰,是否推荐在首页插入一个封面页列出文件清单? 由于某些表格空间不足,需要插入附加页。请问在附加页上需要包含哪些内容使其生效(比如原表格编号、签名和日期)? 如果在雇主信中没有写明工作时间(因为是按任务量发放酬劳而不是时间),那么在相关表格中“每周工作时间”这栏需要如何填写?因为电子填写无法输入N/A,需要打印出手写N/A吗,或者是自己估计一个工作所需时间? 非常感谢解答!

目前转学政策:加拿大境外转学需要重新申请学签 情况:人在加拿大境外(中国大陆)用 A 校 offer 申请了学签,后来 B 校来了 offer 并申请了学签,但现在还是想读 A 校,是需要再申请一次 A 校学签,还是直接用第一次申请的学签即可?

IRCC关于在中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解释,有点不太明白。 如下图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medical-police/police-certificates/how/china.html) 我觉得字面意思很清楚,需要两件: 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需公证)。 经过公证的翻译件。 也就是说,公证只是关于翻译这个行为,看译文是否准确等等,而不是公证原件里的中文内容是否事实。 这样理解对不对? 如果正确,那是不是在任何有公证资质的机构,比如加拿大境内的,都可以做这个公证,不需要一定在国内的公证处做? 我理解应该是这样,但是网页下面又有一段话: 这么看又必须在国内公证处公证这个翻译件。 有没有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分享一下?毕竟纸面上写的有时和实际操作不一样。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