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移民是指自行已移民到加拿大的人(主申请人或担保人),可以将其已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同申请移民。在申请团聚移民时,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家庭团聚类别(Family Class)的移民计划,将配偶和子女纳入自己的移民申请中。
在申请团聚移民时,主申请人需要先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然后才能提名配偶和子女一同入境。为了满足要求,主申请人需要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能够提供配偶和子女在加拿大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符合加拿大政府对家庭团聚移民的相关规定。
主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表格、文件和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婚姻证明、子女关系证明、财务证明、教育证明等。一旦移民局在审核过程中确认了申请人符合要求,配偶和子女就可以一同申请移民,并在获得移民签证后,与主申请人一起定居在加拿大。
值得注意的是,团聚移民的申请过程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异,建议您在准备申请前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咨询机构,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