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common-law伴侣关系是指未婚但已经同居超过一定时间的两个人的法律地位。尽管加拿大联邦法律对common-law伴侣关系有一些保护,但各省对其法律保护程度却存在一些不同。
在安大略省和卑诗省,common-law伴侣关系享有与婚姻相似的权益和义务。在这两个省份,两人同居满一年后,就可以被视为common-law伴侣,拥有相似于婚姻的权益,如财产分割、赡养责任等。此外,在安大略省,common-law伴侣在分手时也有权要求配偶赡养金。
其他省份则对common-law伴侣关系的法律保护程度较低。例如,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和魁北克省,同居一年并不会自动赋予common-law伴侣一些权益,他们仍然被视为独立个体。取得权益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制定共同财产协议或购买共同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之间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变化,请在确保准确性的前提下,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省份对common-law伴侣关系的法律保护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