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Visitor Record是用于临时访问加拿大的文件,通常给予旅客最长6个月的逗留期。如果您希望延长Visitor Record的有效期,您需要在原Visitor Record到期之前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提出申请。
在申请延长Visitor Record时,您需要提供详细的理由,解释为什么需要继续逗留,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CBSA会审核您的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延长。
如果您的Visitor Record延期申请被批准,您将获得新的Visitor Record,其中包含延长的逗留期。请注意,如果您的初次Visitor Record是以单次入境为基础签发的(Single Entry Visitor Record),则延期后只能用于单次入境。如果您的初次Visitor Record是以多次入境为基础签发的(Multiple Entry Visitor Record),则延期后仍然可以用于多次入境。
延长Visitor Record的申请需要提前准备,建议您在原Visitor Record到期前至少30天开始申请。
请注意,在加拿大的Visitor Record到期前离境是您的责任,逾期逗留可能会影响您今后的加拿大访问签证申请,甚至可能导致您被列入加拿大的不良记录名单。因此,请务必合法合规地遵守加拿大的移民规定和逗留期限。如需任何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建议您咨询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或寻求专业移民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