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随行孩子证件是否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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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如果未成年孩子(18岁以下)需要前往其他国家旅行或居住,通常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规定,父母需要提供书面同意函给孩子,以便孩子能够获得加拿大政府部门颁发的能够随行的证件,如加拿大护照。这个同意函需要包括父母的签名、姓名、地址和联系信息,以及明确说明孩子前往的目的地和行程。一般而言,这个同意函应该提前准备,并且在加拿大边境控制处或航空公司要求提交时予以提供。

当父母离婚或分居时,孩子的随行证件通常需要双方父母的共同签署。如果其中一方父母没有独自的法定抚养权或控制权,那么另一方父母的同意将是必要的。此外,有时候边境控制官员可能还会要求额外的证明,例如认证复印件、法庭判决书或父母监护权协议等。因此,建议在旅行前检查相关入境要求,并咨询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或相关专业机构,以确保您提供的材料和签证满足要求。最好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您的孩子能够合法无阻地随行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