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E(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申请过程中,如果您使用了曾用名,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您的曾用名是合法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1. 公证:您可以去中国公证处或当地公证机构办理曾用名的公证。公证将证明您的曾用名是合法的。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交这份公证文件作为证明。
2. 相关证件:如果您的曾用名出现在您的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或其他相关证件上,您可以提交这些证件副本作为证明。
3. 个人历史证明:如果您无法提供官方文件证明曾用名,您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曾用名合法性的个人历史证明。比如,您可以提供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房产证、银行账户信息或其他能够证明您曾用名合法性的文件。
在提交这些证明文件时,建议您同时提供一份曾用名的解释说明,简要说明为什么您使用了曾用名以及曾用名的来源。此外,如果您的曾用名在移民申请中与您的当前名字不一致,您还需要提供一份文件说明两个名字的关系。
请注意,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方法,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递交申请之前仔细阅读相关申请指南,或咨询移民律师或专业顾问,以确保您提供的证明文件符合加拿大移民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