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E申请中,是否需要提供曾用名的翻译件?

在加拿大EE(经验类移民)申请中,如您曾经使用过曾用名,通常需要提供曾用名的翻译件。考虑到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和法语,而曾用名可能是中文或其他语言,所以翻译件是为了帮助加拿大移民局对您的身份信息进行处理。翻译件应包括曾用名的准确翻译和翻译人员的签名。最好选择专业的翻译服务机构或认证的翻译专家进行翻译,以确保翻译准确无误。

此外,如果您的曾用名是由结婚或离婚所引起的,您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并对它们进行翻译和公证。这是为了证明您之前的婚姻状况和相关变更,以便移民官员审查您的申请资料。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文件准备可能因个人情况或移民类别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开始申请之前仔细阅读加拿大移民局的官方指南或咨询专业移民顾问,以确保您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准确完整,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